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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关于表彰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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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关于表彰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的决定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表彰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的决定

常政发〔2009〕14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激励先进,经初评、复评,并经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对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181篇(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52篇,三等奖119篇),予以表彰奖励。
  希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题录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题录

一等奖论文

1.儿童时期语义处理和心算加工的认知发展的事件相关电位研究    
    董选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高糖在体内外下调载脂蛋白M的表达
    张晓膺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直流电场对固体软氮化的影响与作用机理分析
    谢 飞、周正华、王大亮(江苏工业学院)
4.中药苦参碱对小鼠肝癌的抗肿瘤作用研究
    马玲娣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5.产朊假丝酵母发酵生产谷胱甘肽的过氧化氢(H2O2)添加策略
    梁国斌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一类参数不确定时滞广义大系统的分散鲁棒保性能控制
    沃松林、史国栋(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邹 云(南京理工大学)
7.支持虚拟装配的装配约束关系信息动态生成
    戴国洪(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张友良(南京理工大学)
    尤 飞(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8.碳载铂纳米催化剂对储氢材料LiBH4 性能的提高
    许娟等7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9.落实科学发展观 统筹交通工程建设
    常 青(中共常州市委)、刘文荣(常州市交通局)
10.提升我市公交对市民吸引力的研究
    朱晓敏(常州市政府)

二等奖论文

1.寡核苷酸芯片的比较,为实时PCR基因测序乙型肝炎病毒
    王永忠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从文化角度解读孟河医派
    单德成、刘 峰、赵小平(常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3.心源性腹痛误诊及再认识
    陈志术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4.肝癌患者乙型肝炎病毒基因变异的检测
    白敬羽等9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5.比较基因组杂交研究原发性胃癌的遗传学变异
    朱亚青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6.十二指肠在胃次全切除术后调节血浆Ghrelin水平及体重质量指数的作用
    王海涛等8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7.16螺旋CT血管成像诊断脑动脉瘤与DSA和外科手术的对比研究
    陈文华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8.自体CIK细胞联合化疗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研究
    吴昌平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9.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对移植肾功能的影响
    何小舟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0.血清软骨寡聚基质蛋白(COMP)检测在关节炎患者中的意义研究
    吴 敏、潘解萍、马英淳(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1.血清AFP-IgM复合物对原发性肝癌的诊断意义
    蒋敬庭等1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2.ShineRoar探针技术检测单核苷酸多态性
    罗光华等10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3.外源性胆绿素减轻大鼠小体积移植肝缺血再灌注损伤
    汤黎明等10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4.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20年临床总结
    邹建纲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5.胰岛素泵和多次胰岛素皮下注射治疗对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高渗昏迷的疗效比较
    张允平等10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6.TSP-4基因A387P单核苷酸多态性与急性冠脉综合征无相关性
    何国平9人课题组(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17.血小板反应蛋白-1基因多态性与心机梗死的相关性研究
    高 磊等9人课题组(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18.Ni-Cr基复合材料的高温摩擦学行为
    薛茂权(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9.航空腔薄壁件的铣削变形的预测
    郭魂等5人课题组(常州工学院)
20.激光激发粘弹表面波传播特性研究
    韩庆邦(常州工学院)、钱梦鵦(同济大学)
21.设计在球面上的Golay3 稀疏孔径系统
    吴 峰(常州工学院)、吴泉英(苏州科技大学)、钱 霖(苏州大学)
22.快速、灵敏检测双酚a的电化学方法研究
    壮亚峰、张金涛、曹桂萍(常州工学院)
23.水利工程防渗墙柔性墙体材料的性能与应用研究
    代国忠(常州工学院)、殷 琨(吉林大学)
24.仿生扑翼飞行机器人柔性翅试验研究及其理论解释
    金晓怡(常州工学院)、颜景平(东南大学)、周建华(扬州大学)
25.试论太湖地区限排新标准的实施
    杨蕴敏(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6.基于知识引导的多视图产品设计检索技术研究
    唐国兴等4人课题组(常州工学院)
27.垂直潜流生态湿地技术在市区外围住宅小区中的应用
    陈秀娟、许光明(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张文中(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28.自热式高温好氧消化的运行对反应器温度的影响
    程洁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朱南文(上海交通大学)
29.可控合成不同形貌的氧化锌纳米材料:花形、纳米片及海胆形
    尚通明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0.共享发展成果 构建和谐龙城——常州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黄瑞玲等11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1.常州民营经济发展与苏锡通的比较研究
    陈晓雪等8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2.多状态系统共因失效机理研究与定量分析
    周金宇(江苏技术师范学院)、谢里阳(东北大学)
33.热场动力学中费米场的最小不确定态
    许雪芬(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4.添加纳米氧化镧的脉冲电铸试验研究
    雷卫宁(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朱 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35.一维稀土-dotp化合物的合成、结构和催化性质(dotp=1,4,7,10-四氮杂环十二烷1,4,7,10-亚甲基膦酸)
    杨廷海等5人课题组(南京大学常州高新技术研究院)
36.微创内固定系统治疗胫骨近端骨折的疗效分析
    徐南伟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7.测试室暧通空调系统基于自校正PI控制的Smith预估控制器的开发
    白建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王盛卫(香港理工大学)、张小松(东南大学)
38.径向基函数神经网络的一种两级学习方法
    陈俊风(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任子武、伞 冶(哈尔滨工业大学)
39.102mmCPE顶管机组的创新及效果
    魏贤宇(江苏常宝钢管有限公司)
40.内置旋转扭带换热管的传热强化机理
    张琳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1.江苏省工业废水排放与经济增长的动态关系
    周 静(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杨桂山(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42.二甲基丙烯酸酯原子转移自由基聚合过程中交联网络的发展
    俞强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3.未来城市排水工程中的尿液分离处理技术
    董良飞(江苏工业学院)
    Hansruedi Siegrist(瑞士联邦供水、废水处理及水体保护研究所)
    王利平(江苏工业学院)
44.硫酸处理等离子喷涂氧化钛涂层的生物活性和细胞相容性
    赵晓兵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5.超强导电生物相容的石墨烯薄膜
    陈海群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6.基于核磁波谱的具有免疫刺激活性的寡聚核苷酸精细三维结构研究
    何光裕等7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7.溶剂调控下从一维到三维含四氯对苯二甲酸的锰配位聚合物的组装
    陈圣春等9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8.肾综合征出血热并发肝损害的临床观察
    史庆国(溧阳市人民医院)
49.化学共沉淀制备的低压氧化锌压敏电阻劣化性能研究
    王茂华、姚 超(江苏工业学院)
    张南法(常州市创捷防雷电子有限公司)
50.基于物理DSM与行列变换的产品结构聚类划分
    刘建刚等6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51.累积叠轧制备超细晶铝锰合金的腐蚀与拉伸行为
    魏 伟、魏坤霞、杜庆柏(江苏工业学院)
52.高血压性脑出血的CT分级与预后
    周 祺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中医医院)

三等奖论文

1.烟酰胺对TNF-α诱导兔椎间盘纤维环基质降解的抑制作用
    徐润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邵增务、熊蠡茗(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共刺激分子CD40在结肠癌的表达及CD40L对结肠癌抑制作用的体外研究
    吴雨岗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沥青复原剂CAP在沥青路面养护中的运用
    孙俊华(金坛市公路管理处)
4.SAK温拌沥青添加剂应用研究
    张岩松(常州市公路管理处)
    张守城(南京东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钢箱梁施工中的吊装及测控技术
    郜振宇、孙晓军、万 巍(江苏恒基路桥有限公司)
6.铅销橡胶支座的力学性能及其在桥梁隔震中的应用
    孙晓军、郜振宇(江苏恒基路桥有限公司)
7.营运车辆制动性能检测的探讨
    王建平、蔡文兴、周和平(常州常荣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肝移植围手术期凝血功能的变化及调控措施
    谢伟斌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9.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总监办合同管理实践与探讨
    顾小安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10.负载肿瘤抗原的骨髓来源的DCs疫苗体外介导抗胃癌的实验研究
    李燕林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1.共刺激分子B7-H3 mRNA和B7-H3蛋白在胃癌组织中的表达及其临床意义
    赵洁敏等10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2.肝正中裂劈开在肝切除中的应用:附42例
    秦锡虎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3.经皮穿刺阴道壁悬吊术和无张力阴道吊带术治疗女性压力性尿失禁对比研究    
    经 皓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4.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患者血浆白细胞介素-18水平与动脉粥样硬化的关系
    李 翀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5.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血清软骨寡聚基质蛋白水平及意义的研究
    潘解萍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6.产超广谱β-内酰酶肺炎克雷伯菌对氨基糖苷类药物耐药性研究
    史伟峰、王苏建(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秦建萍(常州市中医医院)
17.糖尿病肾病空腹血糖预测值筛选
    丰罗菊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CD40不同形式的活化对CD40 突变的RPMI8226细胞增殖和表型的影响
    郑 璐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9.Chelex-100法提取滤纸血痕DNA影响因素的比较
    巴华杰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公安局)
20.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保健食品中他达拉非、西地那非、伐地那非三种违禁药物含量
    沈志武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1.常州市卫生人力需要量统计预测研究
    薛 娅(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 歌、沈月平(苏州大学)
22.全国地市级《职业病危害因素防制工作规范》研究探讨
    吉俊敏、朱建全(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3.手术操作对胃癌细胞外周血播散的影响及其危险因素
    张京平等8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4.常州市建筑工地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效果评价
    郝东平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卫生监督所)
25.25例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的临床与细胞遗传学分析
    周 民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6.病区开设营养餐厅对糖尿病患者病情控制的影响
    丁慧萍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7.供体骨髓来源socs-1基因沉默的树突状细胞延长大鼠移植小肠生存时间
    朱春富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8.腹腔镜下宫颈肌瘤剔除术的临床分析
    施如霞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9.CT引导下组织间植入125I粒子治疗肺癌的临床应用
    韦国桢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0.听力测试组合在高压氧治疗感音神经性耳聋中的应用
    王秋莎等8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1.大鼠脊髓损伤后神经生长导向因子Netrin和Slit的免疫荧光激光共聚焦表达及定位研究
    卢耀军、徐南伟、杨闻强(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2.多层螺旋CT灌注成像对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诊断价值
    邵燕惠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3.大运河常州段2007年最高水位成因分析
    吴金宁(常州市水文局)
34.针刺治疗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脑脊液中IL-6、IL-10表达的影响
    卞晓星等9人课题组(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35.应用组织多普勒成像评价不同QRS时限心力衰竭患者的心室同步性
    颜紫宁、范 莉、芮逸飞(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6.构建产业生态文明 推进产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刘晓秋(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7.城市经营与发展战略研究
    邹云龙(常州市建设局)
38.纳米氧化铈/锌复合材料制备及其性能研究
    王 乾(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39.关于又好又快建设我市现代化城市的若干问题研究
    吴晓东(常州市建设局)
40.高容量血液滤过辅助治疗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临床研究
    王建强等5人课题组(金坛市人民医院)
41.自身组织补贴在胆总管一期缝合中的应用
    虞立平等5人课题组(金坛市人民医院)
42.丁咯地尔对大鼠坐骨神经损害的保护作用    
    苏建华等6人课题组(金坛市人民医院)
43.机插水稻有机栽培集成技术
    蒋祖明等8人课题组(金坛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44.我国创意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发展策略
    冯国平(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45.融合关联规则与知识的贝叶斯网络学习算法
    肖海慧、俞 奎(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王 浩(合肥工业大学)
46.绿色设计法在机械产品设计中的应用
    苏 纯、陈志伟(常州工学院)
47.产品造型设计传承度的研究
    高 瞩(常州工学院)
    吉晓民、张春强(西安理工大学)
48.带有到达时间的自由作业问题倜密时间表
    陈荣军、黄婉珍、唐国春(常州工学院)
49.Csf/Al复合材料热压缩变形力学行为的数值模拟
    唐国兴(常州工学院)、张广安(辽宁工学院)、田文彤(常州工学院)
50.PDE.Mart基于SVG的三维可视化
    毛国勇等4人课题组(常州工学院)
51.一种基于Mallat算法对遥感图像去云雾处理的改进算法    
    朱锡芳、吴 峰(常州工学院)
52.2A12铝合金表面铈盐掺杂硅烷杂化膜在3.5%NaCl溶液中耐蚀性能的电化学研究
    张金涛等4人课题组(常州工学院)
53.基体强度对水泥基复合材料纤维混杂效应的影响
    李书进(常州工学院)、吴科如(同济大学)
54.高速列车制动盘材料研究
    钱坤才、阙红波(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55.基于EVA的并购方并购绩效实证分析
    宋秀珍(常州工学院)、谭中明(江苏大学)
    周 洁(常州博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6.因地制宜,创新科技,解决污泥处置行业性难题
    曹洪涛(常州市排水管理处)
57.高速列车粉末冶金制动闸片的研制
    刘 颖(常州市铁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58.常州市贫血妇女健康教育干预效果评价
    谈立峰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9.电涡流缓速器转子盘非稳态温度场数值分析及试验
    刘成晔(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何 仁(江苏大学)
60.纳米粒子与吸附分子之间电荷转移的影响因素研究
    庄 严、周全法(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1.基于MCAN的矿用胶带机综合监控保护系统
    蒋继平、孙 飞(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62.发光颜色可调谐的新型荧光体Sr2CeO4:Re3+(Re= Eu,Sm,Dy)的发光性能
    贺香红、周 健、连 宁(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3.相控阵雷达快速工艺准备与优化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徐鸿翔等5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4.NiTi合金的电子结构及缺陷作用的符合正电子湮没研究
    胡益丰(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邓 文、陈真英(广西大学)
65.长三角省际贸易强度与制造业同构的关系分析
    王志华(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陈 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66.Triton X-100/Vc/H2O微乳液中纳米金的合成
    李中春、周全法(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7.光谱法和分子模拟研究槐角苷与人血清球蛋白的相互作用
    唐江宏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8.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盈余管理实证研究
    王怀栋、赵智全(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9.含指数二次项的新鲁棒混沌系统
    包伯成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0.RBF等效滑模控制在并联机器人伺服电机中的应用
    陈海忠(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高国琴(江苏大学)
71.一种新型空间电压矢量调制算法的研究
    邢绍邦(江苏技术师范学院)、赵克友(青岛大学)
72.溶剂热合成单分散硫化镉纳米晶
    汤嘉立、吴访升、陈 铭(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3.民营企业结构竞争力的比较研究
    李向东(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4.基于船体变形及齿间摩擦的斜齿轮齿根弯曲疲劳强度计算
    李秀莲(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5.常州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研究
    谢忠秋等7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6.NiTi丝动态加载行为特性分析
    李尚荣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7.Al-4Cu-Mg 合金的实验研究和微观组织参数模型
    卢雅琳(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李淼泉(西北工业大学)
    李兴成(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8.基于CFD电涡流缓速器转子盘叶片结构参数影响分析
    刘成晔(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何 仁(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9.一种改进的模糊知识匹配方法——IDM法
    朱林立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80.不同种源水稻品种对条纹叶枯病的抗性鉴定与筛选试验
    朱龙粉等4人课题组(武进区农技推广中心植保站)
81.集装箱数控焊机传感器数据融合
    陈丽华等5人课题组(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82.溧阳白芹采后不同方式真空预冷处理的保鲜效果
    王继胜等7人课题组(溧阳市蔬菜办公室)
83.自适应交通灯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宋依青(常州工学院)、张 润(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84.医学会要积极参与医学人才的培养
    黄建新、徐娟华(常州市医学会)
85.基于IST的嵌入式远程抄表系统的实现
    杨银忠、陈鉴富、傅中君(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86.水体中微生物分布及与环境因素的相关性研究
    柴晓娟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87.雾化吸入诱导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留取痰标本的研究
    李春华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儿童医院)
88.人工造口袋在肠外瘘治疗中的应用及护理
    张亚琪、陈 亚、李 娟(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89.气相色谱法测定空气和废气中8种烃类化合物
    戴玄吏、祁红娟(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90.一种可用于指导胫骨围关节区骨折内固定方式的分型
    张文玺等4人课题组(溧阳市人民医院)
91.十二指肠镜、腹腔镜同期治疗胆囊结石合并胆管结石
    徐清华等4人课题组(溧阳市人民医院)
92.经右桡动脉行冠状动脉造影术65例的护理
    王云娟(溧阳市人民医院)
93.马鞭草有效成分对人绒毛膜癌耐药细胞株JAR/VP16的逆转作用研究
    朱利群等6人课题组(溧阳市人民医院)
94.含金纳米粒子链相关性探讨及其热稳定性的分子模拟
    殷开梁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95.内电解法处理餐饮废水的实验研究
    张凤娥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96.填充聚丙烯腈复合型浆粕的摩擦/密封复合材料
    李锦春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97.基于过流延时整定表的微机反时限算法研究
    张小鸣(江苏工业学院)、李永新(南京理工大学)
98.用固态内接触化学传感器的直接电位法定量分析盐酸美他环素
    孙贤祥、Hassan Y.Aboul-Enein(江苏工业学院)
99.铌锌酸铅钛酸铅单晶的生长和热释电性能
    方必军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100.常州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及对策研究
    万玉山、李定龙、马建锋(江苏工业学院)
101.对称单负介质包层平面波导的模式特征
    陈宪锋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102.往复压缩机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研究
    张 琳等6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103.城市污水回用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及应用——以常州市为例
    朱宏飞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104.经皮穿刺置管引流或抽吸治愈胆漏的临床应用
    徐 敏、李小琴(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5.Orem护理模式对腰椎手术患者的应用研究
    戴亚芬(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6.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治疗高能量胫骨远端骨折(附19例报告)
    戚有成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7.华法令教育路径对提高房颤患者服用依从性的影响
    张伟媛、徐宇红、余 虹(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8.推拿配合扶他林乳胶剂治疗膝骨关节炎50例    
    裴建中、张国初(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9.无线传感器网络节点自定位算法的研究
    江 冰、吴元忠、谢冬梅(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0.基于方案偏好和部分权重信息的模糊多属性决策方法
    龚艳(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1.AZ31镁合金管TIC焊焊接工艺及性能研究
    包晔峰、蒋永锋(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2.模拟电阻焊状态的接触电阻测量系统
    郁中太等5人课题组(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3.认知无线电中基于HMM的动态频谱接入技术
    康桂华、李佳珉(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4.基于DDS/SOPC的多路可调谐波信号发生器
    张金波等4人课题组(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5.肿瘤M2型丙酮酸激酶在非小细胞肺癌诊断中的临床价值
    丁志祥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中医医院)
116.把开发区作为经济实体,全力建设盈利型开发区
    周良林(常州市钟楼区科技局)
117.适于室内电器控制的红外线遥控器设计与实现
    赵健衡(常州工学院)、成 伟(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118.大跨径变截面连续梁大节段支架现浇
    杨 扬、袁 平(常州市交通规划设计院)
119.青洋大桥双向预应力弧形门式分叉结构多边形拱脚施工研究
    马 恒(常州市航道管理处)


葫芦岛市盐业管理办法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葫芦岛市盐业管理办法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

               第12号

现发布《葫芦岛市盐业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葫芦岛市盐业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盐业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盐资源,保证城乡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盐业管理条例》等盐业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盐产品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盐产品,是指食盐(包括直接食用、食品加工、酿造、渔业、畜牧等用盐)、小工业用盐(包括制革、冶金、锅炉、洗涤、染料、制药等用盐)和两碱工业用盐(亦称定点工业用盐)。

 第四条 盐业管理坚持行政管理与经营业务分开、盐的批发经营与其它商品批发经营分开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 (一)宣传、实施国家和省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监督检查本地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 (二)制定本地盐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 (三)审查申报盐业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 (四)为盐业生产企业、食盐经销和运输单位申办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准运证;
 (五)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和经销食盐加碘情况;
 (六)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组织盐政执法稽查机构对违法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查处,对有刑事犯罪嫌疑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七)受理盐业行政复议和行政纠纷案件;
 (八)纠正下级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政执法稽查机构的错误执法行为;
 (九)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解决盐业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 盐政执法稽查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

 第六条 土地、环保、工商、公安、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协助盐业管理机构做好本地盐业管理工作。

 第七条 盐资源开发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实施的原则,严格遵守矿产资源、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八条开发盐资源、开办盐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国家和省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严禁私营企业和个体业户开发盐资源。

 第九条 制盐企业要逐步改善生产条件,大力发展盐业生产。在保证盐业生产的同时,可综合利用盐场资源,组织盐业化工或水产养殖等多品种生产。

 第十条 保护盐场的可持续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盐场保护区挖取沙石、修建与盐业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或破坏防护林、植被等防护措施。

 第十一条 食盐实行定点生产。未取得省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食盐生产许可证和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盐卫生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食盐。

 第十二条 食盐实行专营管理,保证省下达的分配调拨计划的完成。

 第十三条 食盐属国家重点运输物资。经铁路运输的在运单上须加盖省盐业主管机构的准运章;经水路或公路运输的承运人须携带由省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准运证。两碱工业用盐分为计划合同内和合同外两种。合同内由供需双方合同按计划运输治同外实行提货单制度,承运人应持有合同、定点企业提货单,并经市盐业主管机构审核,方可运输。计划外工业用盐,由所在地盐业公司按需求计划供应,按省盐业主管机构准运证运输。

 第十四条 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和批发卫生许可证管理,未取得省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和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盐批发卫生许可证的专营单位不得从事批发业务。 第十五条 食盐批发单位必须按照指令性计划和批发许可证规定的渠道和销售范围购进食盐,不得计划外购进私盐和跨行政辖区批发销售食盐。

 第十六条 食盐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由市盐业主管机构核发。
食盐零售单位必须从当地具备批发资格的专营单位购进食盐,严禁购进私盐。禁止在食盐市场销售液体盐(含天然卤水)、工业盐和不符合国家食盐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其它盐产品。

 第十七条 食盐实行储备制度。食盐批发单位应按照规定,做好食盐的储备工作,保持合理库存。

 第十八条 食盐的储存、运输应当做到防晒、干燥、卫生,必须与工业盐、非碘盐分库、分探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资混放或同载运输。

 第十九条 食盐的生产、批发、零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价格。合同内或合同外工业盐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加价或加收其它费用。

 第二十条 食盐生产加工企业应优先保证碘盐供应。禁止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进入食用盐市场。

 第二十一条 食盐的批发与零售,必须从国家、省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进货,不得”从未经批准的其它单位或个人购进碘盐。

 第二十二条 为防治其他疾病需要在食盐中添加其他营养强化剂或有关药物的,未经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盐业主管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实施。经批准的必须明确销售范围。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由市县两级盐业主管机构按行政管辖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盐业管理的处罚标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盐业主管机构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0年11月2日印发


关于转发市粮食局市财政局《长沙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市粮食局市财政局《长沙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3)3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制定的《长沙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长沙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市粮食局 市财政局

(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为做好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保证市级储备粮库存真实、质量可靠、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在市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职责分工

  第一条 市粮食局和市财政局对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承储库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和取消承储库点储备资格;
  (二)制定和修订市级储备粮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监督检查库存市级储备粮的数量和质量,并适时安排轮换;
  (四)督促检查市级储备粮的安全储存情况,调查处理市级储备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五)负责市级储备粮损失损耗的核实和处理;
  (六)负责市级储备粮库存会计、统计报表和实物台帐管理;
  (七)开具分库点《市级储备粮出(入)库通知单》;
  (八)组织市级储备粮承储单位仓储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仓储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九)负责市级储备粮利息、费用的拨付。
  第二条 各县(市)粮食局、财政局对辖区内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市级储备粮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安全保管、库存粮食数量和质量,审核、上报轮换方案,经市批准后督促实施,协助调查处理市级储备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三)根据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的有关文件,协调和督促做好市级储备粮的收购、销售、轮换、调拨等出(入)库工作;
  (四)根据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的规划和要求,督促检查承储单位市级储备粮会计、统计报表与库存实物台帐,定期向市上报有关会计、统计与仓储报表。
  第三条 市级储备粮各承储单位对其库存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执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市级储备粮的安全保管和规范化管理,采用科学储粮技术,确保库存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储存安全;
  (三)准确、及时地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库存数量、质量、储承仓廒和管理情况;
  (四)根据市级储备粮储存情况,提出轮换方案,并向市粮食局、市财政局请示,经批准后方可轮换,包括轮出(入)品种、数量、储存仓廒等;
  (五)按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的文件安排和要求,具体组织落实市级储备粮的入库和出库。

  第二章 储备条件

  第四条 市级储备粮承储库点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必须具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格,在当地农业发展银行开设“一基三专”帐户。
  (二)地理环境好,有一定的储承规模,且便于粮食吞吐轮换。属非行洪区和非低洼易涝地区,同一库区基建仓房完好仓容不少于5000吨。
  (三)库区布局整齐合理,洁净舒适。储粮仓房上不漏、下不潮,能熏蒸、能通风、密闭性能好,能确保市级储备粮的安全储存。
  (四)人员配置合理,有专职的保管、防化、检验人员,且政治、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市粮食局制发的专业资格证书。
  (五)检验、防治、保管所需设施、设备齐全,且具有粮食物检、化检能力:
  1、仓房内有通风设施,有内(外)环流熏蒸装置;
  2、有粮情检测仪器、磷化氢气体测试装置;
  3、有粮食品质检化验设备,能对粮食品质质量进行追踪、监测;
  4、有相应电脑配置,具有远程数据传输及市级储备粮库存实物台帐和粮情监测网络硬件和专业人员,对市级储备粮进行网络管理。
  (六)储粮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1、保、防、检人员管理制度;
  2、设备、设施、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3、粮情测报制度;
  4、粮食品质质量追踪、监测制度;
  5、报表、凭据、数字的汇总、保存、上报制度。
  (七)三年内没有发生违纪违法事件和坏粮责任事故,储藏管理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要求,“四无粮仓”达100%:
  “一符”是指帐实相符,即统计帐、会计帐与保管帐相符,保管帐与仓(廒)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实物相符。
  “三专”是指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登记。
  “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
  “四无粮仓”是指储粮仓房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
  (八)企业资信良好,经济效益佳。

第三章 承储合同

  第五条 市级储备粮由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对承储库点的承储条件进行审定合格后,由市粮食局实行挂牌委托储粮。
  第六条 由市粮食局、市财政局与承储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县〈市〉粮食局)、担保单位(县〈市〉财政局)共同签订《市级储备粮储存
合同》(格式见附件1)。

第四章 库存管理

  第七条 市级储备粮库存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确保市随时调用。
  第八条 市级储备粮库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
  第九条 市级储备粮实行专仓挂牌储存,不得与非市级储备粮混存。仓外专牌的标识为“CCL”,由市粮食局统一制作。承储单位不得擅自动用库存和调整市级储备粮存储地点和仓廒。
  第十条 市级储备粮要设专人保管,实行定编、定岗、定责制度。保管、检验和防化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丰富的保粮知识,并持有市粮食局制发的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承储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市级储备粮专帐(格式见附件2),以及分仓(廒)保管帐和专卡(格式见附件3)。
  专帐要准确及时地反映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及轮换情况。
  专卡一式六份,市粮食局和承储单位各掌握一份。仓房调整、粮食轮换或数量有变动时要及时更换新卡,旧卡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 市级储备粮储存库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确需调整的,应按相关管理权限办理手续。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市级储备粮在储备期间的利息、费用补贴,由市财政承担。费用补贴标准:每年每50公斤稻谷(下同)补贴储备费3元;利息补贴根据储存的分品种数量和规定的库存结算价格,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及储存时间确定。
  第十四条 对承储单位所需储备费用,按第十三条规定标准补贴后,市财政不再承担承储单位任何费用的亏损责任。
  第十五条 市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每年由市财政按储备的实际库存(超过计划库存的按计划库存)和规定的补贴标准,会同市粮食局,按季预拨到承储单位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市级储备粮补贴”存款专户;下半年补贴在轮换验收完成后拨付。
  第十六条 对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省农发行营业部核实后,由市政府下达的市级储备粮调拨销售计划,市财政在已安排的预算内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的价差补贴。

  第六章 入库和出库

  第十七条 市级储备粮的入库包括收购、调入、进口、轮换入库等。
  第十八条 市级储备粮的出库包括销售、调出、出口及轮换出库等。
  第十九条 市级储备粮的出(入)库必须凭据齐全,及时登记帐目,保证帐实相符;出(入)库时要准确计量,保管、计量人员对粮食数量、质量负责。
  第二十条 市级储备粮的出(入)库以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省农发行营业部联合下达的计划文件为准,由市粮食局开具分库点的《市级储备粮出库通知单》(格式见附件4),并抄送分库点在农发行开户行的计划信贷部门。
  第二十一条 对同库点同品种等量轮换的,以批准文件为准,可不开具《市级储备粮出库通知单》。
  第二十二条 承储单位要按市粮食局出具的出(入)库手续和要求,组织出(入)库。
  第二十三条 经市政府批准,应付紧急突发事件急需动用市级储备粮时,凭市粮食局的机要电报出库,事后补开出库通知单。
  第二十四条 接收、发运市级储备粮的单位,应按通知单要求的期限,如实上报市级储备粮实际完成情况,并及时记帐处理。
  第二十五条 粮食出库要按照先进先出、质量较低的先出的原则办理。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另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对不符合上述出(入)库手续,而要求办理市级储备粮出(入)库的,承储单位和保管人员有权力、有责任拒绝,并可越级报告。

第七章 安全保管

  第二十七条 市级储备粮必须储存在质量完好的标准仓房,不得用简易仓储存或露天储存。
  第二十八条 粮食入库前要对仓房进行清理消毒,按有关仓储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组织入库,合理堆码。入库后,要保持粮面及仓内的干净、整洁。
  第二十九条 储粮仓房应常年达到“四无粮仓”标准。
  第三十条 承储单位要努力改善仓储条件,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质量完好的储运机械设备和粮情检测仪器设备。
  第三十一条 保管期间要广泛采用“三低”(低温、低氧、低药剂量)、机械通风、电子检测和低温储粮等科学储粮技术,尽量减少化学药剂用量,延缓粮食品质陈化,降低损耗。
  第三十二条 保管员要严格按照粮食储藏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定期检查粮温、水分、害虫等情况,认真做好粮情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保管组长和粮库负责人汇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粮库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粮情,并在粮情检查记录本上签署意见。
  第三十三条 承储单位要按时上报《市级储备粮储藏情况季报表》(格式见附件5),市直承储单位于季后15日内上报市粮食局,县(市)承储单位由县(市)粮食局汇总后于季后15日内上报市粮食局。
  第三十四条 承储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切实落实防火、防汛、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的措施,确保人身、粮食及设备安全。
  第三十五条 承储单位要制定人员和车辆出入库、警卫、值班、保密安全保卫制度,实行分区分级负责制,并教育职工增强安全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各种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六条 承储单位如发生火灾、盗窃等事故,要及时上报,并抓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七条 市直承储单位、县(市)粮食局每年都要进行冬、春季储粮安全普查以及年终“四无粮仓”检查评比活动,并将检查、评比情况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适时组织抽查。

第八章 质量管理

  第三十八条 承储单位要按照有关粮食质量、卫生、计量等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市级储备粮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承储单位要设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化验室,配备专职检验人员,并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
  第四十条 市级储备粮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收购入库的粮食必须是国家标准三等以上的新粮,并符合粮食卫生标准(详见GB1350-1999、GB2715-1981)。
  第四十一条 市级储备粮出(入)库时,要对质量等级及品质控制指标等进行全面检测,将检测结果准确填入储备粮专卡。
  第四十二条 承储单位每年4月和10月要分别对库存粮食进行一次品质控制指标的全面检测,认真做好检测分析报告。品质检验按照国家粮食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的通知》(国粮发〔2000〕1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检测为“不宜存”的储备粮食,要及时向县(市)粮食局和市粮食局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九章 台帐管理

  第四十三条 承储单位按统一要求建立库存实物台帐。
  第四十四条 承储单位要如实填报《市级储备粮季度汇总表》(格式见附件6)、《市级储备粮储存数量、质量、异动情况季度明细表》
(格式见附件7),市直承储单位于季后15日内报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县(市)承储单位由县(市)粮食局汇总后于季后15日内报市粮食局、市财政局。
  第四十五条 承储单位要对每年12月底的实物台帐进行一次审核,保证与保管帐、会计帐和统计帐相一致,不一致的要说明原因。

第十章 轮  换

  第四十六条 市级储备粮轮换实行申报审批管理。市级储备粮的轮换以品质检测结果为依据,对“不宜存”的必须进行轮换;对“宜存粮”中接近品质控制指标或超过储存规定年限的,也要按照先入先出、均衡轮换、降低费用的原则进行轮换。
  第四十七条 市级储备粮的轮换时间由承储单位自主安排。按照市级储备粮实际库存总量,平均3年轮换一次,每年轮换三分之一。
  第四十八条 承储单位适时提出轮换市级储备粮申请,报市粮食局、市财政局批准。市粮食局、市财政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情况,综合平衡后会同省农业发展银行营业部在接到申请10日内下达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
  第四十九条 承储单位根据市粮食局、市财政局下达的轮换计划,负责组织市级储备粮的轮换。轮入的粮食应是当年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新粮。市粮食局、市财政局适时组织对市级储备粮轮换情况进行验收检查。
  第五十条 承储单位因未及时申报轮换计划,或者下达的轮换计划没有落实而导致市级储备粮陈化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储单位承担,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一条 市级储备粮的轮空期由市粮食局、市财政局按批次下达,如遇特殊情况,在粮食轮出后,承储单位未按规定时间轮入的,须
向市粮食局、市财政局书面报告,否则按擅自动用市级储备粮处理。
  第五十二条 市级储备粮轮换的主要形式:
  (一)同品种等量轮换。即在储备规模、品种不变的前提下,采取先销后购或先购后销的方式,实现市级储备粮的轮换;
  (二)不同品种的等量串换。按照有利于优化结构、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但不得发生数量、价款亏损。
  第五十三条 市级储备粮轮换按市政府规定的补贴费用标准包干后,轮换费用由承储单位自负盈亏。轮换产生的盈利,应主要用于改善仓储条件;轮换发生的亏损由承储单位自行承担消化。
  第五十四条 市级储备粮轮换采取成本不变、实物兑换,即轮入的粮食按轮出粮食的入库成本记帐。

第十一章 损耗与损失

  第五十五条 市级储备粮的损耗由承储单位负责。
  第五十六条 市级储备粮损失是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发生自然灾害损失要在24小时之内上报市粮食局和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和市财政局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第五十七条 市级储备粮损失处理办法: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承储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尽力减少粮食的因灾损失。灾后,承储单位应及时清理实际损失的粮食数量和涉及价款,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写出书面报告,按有关程序上报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确认,并在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以内适当给予考虑。

第十二章 离任交接

  第五十八条 市级储备粮承储单位的库存管理人员离任时,要对市级储备粮库存进行交接。其离任交接情况,市直承储单位报市粮食局备案、县(市)承储单位报县(市)粮食局备案。
  第五十九条 离任交接人员包括承储单位负责人和主管市级储备粮库存管理的负责人以及保管人员。
  第六十条 离任交接手续包括清查帐目、清查实物,要按库存品种、数量、质量、价位、储存年限及储存地点等逐项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十一条 离任交接实行监督验收和审核把关。市直承储单位负责人的交接由市粮食局主持进行,县(市)承储单位负责人交接由县(市)粮食局主持进行。承储单位主管负责人和保管员的交接由承储单位负责人主持进行。

第十三章 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 经考核,对于认真执行本办法及市级储备粮管理规范的承储单位和个人,由市粮食局、市财政局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三条 承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按《市级储备粮储存合同》的条款追究责任,直至终止储存合同:
  (一)未做到专仓储存或储粮仓房质量不符合要求;
  (二)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改变储存库点;
  (三)出(入)库手续不全;
  (四)未按要求建立专帐、专卡、专牌和库存实物台帐,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市级储备粮季度汇总表》和《市级储备粮储存数量、质量、异动情况季度明细表》;
  (五)入库粮食质量不符合市级储备粮质量要求;
  (六)正常储存未采取科学储粮措施,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市级储备粮储藏情况季报表》;
  (七)未按要求检查粮情或粮情检查记录不全及伪造记录;
  (八)未按规定时间和指标检测粮食品质;
  (九)检测设备、仪器不齐备或发生故障不及时修理而影响粮情检查;
  (十)仓储管理达不到“四无粮仓”标准;
  (十一)未按规定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粮食储存、质量情况以及出现重大问题不及时报告;
  (十二)库存管理责任人未按规定办理离任交接手续。
  第六十四条 承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经济责任;对其中造成损失粮食数量在10000公斤以上,或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通报全市,直至取消其承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管理不善,发生坏粮,造成损失;
  (二)未按规定及时轮换,造成储备粮品质劣变;
  (三)发生自然灾害时抢救不力造成损失扩大。
  第六十五条 承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粮食局、市财政局责令其改正,并扣减相应的储粮补贴,直至取消其储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动用、挪用市级储备粮的;
  (二)虚报、瞒报、拒报库存数量和质量的;帐实不符,帐帐不符的;
  (三)擅自改换市级储备粮品种、质量等级的;
  (四)隐瞒有关事实、拒绝检查或对检举人打击报复的。
  第六十六条 县(市)粮食局未按本办法规定行使监督检查职责,或监督检查不力,知情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而造成市级储备粮管理发生上述问题的,给予有关责任人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八条 原《长沙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

4、市级储备粮出库通知单(表样)
http://www.changsha.gov.cn/web/upload/news_file/1114673843641.doc
1、市级储备粮储存合同
http://www.changsha.gov.cn/web/upload/news_file/1114673758640.doc
5、市级储备粮储藏情况季报表(表样)http://www.changsha.gov.cn/web/upload/news_file/1114674200066.doc
6、市级储备粮季度汇总表(表样)
http://www.changsha.gov.cn/web/upload/news_file/1114675322510.doc
7、市级储备粮储存数量、质量、异动情况季度明细表(表样)
http://www.changsha.gov.cn/web/upload/news_file/1114675381987.doc
2、市级储备粮实物管理专帐(表样)
http://www.changsha.gov.cn/web/upload/news_file/1114674177886.doc
3、市级储备粮专卡(表样)
http://www.changsha.gov.cn/web/upload/news_file/111467415457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