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网-法律资料免费资源平台
网站首页
法律资料网
网站资源论坛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决定
时间:2024-07-11 01:58:5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139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市长 王儒贵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68部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政府令第93号)。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上一篇: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下一篇:
乌兰察布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工业企业销售折扣在所得税前如何扣除的请示》(鄂国税发〔1997〕2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二、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1997年8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1]247号
国家税务总局
2001-4-5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与总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从总机构取得的日常工资、电话费、租金等资金,不应视为因购买货物而取得的反利收入,不应做冲减进项税额处理。
热门文章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二五”普法工作与民政法制理论研讨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的
酒泉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办理暂行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如何依法加强会计管理、提高会计服务水平/李秀玲
关于在华无住所的个人如何计算在华居住满五年问题的通知
庆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
上海市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
上海市助动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修正)
下载排行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法律顾问/郎元鹏
浅谈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滑力加
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若干暂行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2年修正)
北京市经营中国字画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因工死亡后遗属
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一点思考——兼评我国《合同法》第49条/陈
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修正)
司法部关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
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