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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确定劳动案件的赔偿金额?/杨帆

时间:2024-07-13 12:22:2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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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确定劳动案件的赔偿金额?

撰文:杨帆律师(广州) 来自:中国劳动争议网


前言:随着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打劳动官司也日渐进入人们的生活。不少劳动者以为有理就能打赢官司,其实不然,目前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常识还停留在较低水平,亟待提高,因此笔者在本文对打劳动官司时应当注意的技巧和常见问题作一些介绍。

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劳动者在劳动仲裁申诉和诉讼时,由于不熟悉劳动法和缺乏经验,错误提出了较低的赔偿金额或不合理的请求,最后由于程序上和时效等方面因素,导致无法最大限度保护合法权益。像这种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没有整理出正确思路、自愿放弃权利的情况十分可惜,即使后来聘请了专业律师,由于律师介入时间较迟,往往也无能为力。下面就谈谈如何正确确定劳动仲裁、诉讼的请求金额,希望读者能有所启发。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可以要求企业加发25%的赔偿金。依据是劳部发(1995)223号文第3条,此规定带有惩罚性质,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行为。因此如果企业克扣或拖欠工资无理的话,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一般都会支持25%的工资赔偿金。

这里应当明确的一点是“工资”的含义,很多劳动者误以为工资就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这是对法律条文的错误理解,不管是按照国家统计局还是原劳动部的有关文件,“工资”不仅仅是基本工资,还包括奖金、加班费、补贴等等。因此,对工资一词含义正确的理解应该是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工资性收入,而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这就要求劳动者在劳动仲裁、诉讼前要准备有关工资数额的证据,最好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明确约定。掌握了这一点,劳动者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权益。
 

2、因发放加班费引起的纠纷。对于实行标准工时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点、加班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如果是综合计算工时的劳动者,在一个计算周期内超过标准工时的工作小时数的,同样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其中法定节假日的工作应当支付三薪。

在计算加班费时主要区分以下3种情况: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没有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具体计算公式是:用月工资总额除以月工作天数或小时数可得出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月工资总额同样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由6个部分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而不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还有一点,月工作天数和小时数应当按照根据劳社部发(2000)8文的规定计算,分别是20.92天和167.4小时。注意到以上两点,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就不会少算或漏算了。

劳动者在进行加班费追索时,如果企业还存在克扣、拖欠加班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同样可要求额外支付25%的工资赔偿金。为了避免诉讼请求不当,劳动者也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特殊情况: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计件工资没有完成工作量的、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种的(主要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3、因用人单位辞退造成工资损失的纠纷。这里的损失包括因误工造成的本人工资损失和
25%的工资赔偿金。如果司法机关认定企业辞退不能成立,一般会支持劳动者期间的工资收入损失。

问题在于此类争议劳动者是否也可以要求25%的赔偿金?法院在处理实践中,主要是把握企业的辞退是否成立、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等因素。如前所说,工资赔偿金具有惩罚性质,因此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法院可以不判赔25%的工资赔偿;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企业应当支付25%的工资赔偿金。

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的案件


1、经济补偿金纠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索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放1个月工资,按照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如果地方规定和原劳动部规定不一致的,适用较高标准。应当明确一点,除了企业依据《劳动法》第25条做出的过失性辞退不成立时无需支付而外经济补偿金以外,其他情况下没有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还应当增加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很多劳动者不注意灵活运用这一点,损失了一笔不小的数目。

这类纠纷有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形需要特别注意:一是企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依据的,也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实践中各地处理方式不大一致,如果属于解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属于解除合同期满没有补签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法院一般视为劳动关系终止,不支持经济补偿金。

2、提前通知金纠纷。企业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提前通知金),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计算基数同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并非各地都执行这条规定,劳动者在进行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时,需要看当地法规政策有否要求。


三、要求赔偿违约金的案件


1、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案件。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自主意识表示,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作出明确、合理的约定,则企业违法或者违约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执行,支付劳动者违约金。同时,如果赔偿实际损失金额超出约定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

但在实际处理中,一些法院可能会认为,经济补偿金性质属于法定的违约金,既然支持了法定违约金,就没有必要在判用人单位支付合同违约金了。


2、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案件。双方对违约金额没有约定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比如,企业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诉讼时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赔偿停工造成的损失及仲裁和诉讼增加的费用(包括仲裁费,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和证人出庭费等);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经济损失,甚至包括合同期未满的工资损失等等也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有判例。

3、用人单位反诉经济损失和培训费的纠纷。在一些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中,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损失,可能会反诉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和培训费等。司法机关主要也是根据双方过错责任大小划分责任,进行认定处理的。如果企业辞退不成立,劳动者没有责任的,那当然不需赔偿经济损失;至于培训费,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没有违反公平原则的,法院也不会支持企业的主张。但是,如果涉及较大数额的经济损失或者培训费且劳动者有部分过错的话,当事人有必要了解本身是的过错大小、培训费数额及服务期等情况,以便准确、完善的提出请求和相应的理由。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附件4: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

商务部 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财政司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附件4

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


一、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制定本附件。

二、自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对澳门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实施本附件表1所列明的具体承诺。表1是本附件的组成部分。有关通信服务中的增值电信服务的承诺自《安排》签署翌日起实施。

三、对于本附件未涉及的服务贸易部门、分部门或有关措施,内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附件9《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第2条最惠国待遇豁免清单》执行。

四、对于本附件表1所列明的具体承诺的实施,除执行本附件的规定外,还应适用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五、自2004年1月1日起,对本附件涵盖的服务领域,澳门对内地服务及服务提供者不增加任何限制性措施。
六、双方将通过磋商,拟订和实施澳门对内地进一步开放服务业的内容。有关具体承诺将列入表2。表2是本附件的组成部分。

七、双方将通过磋商,拟订和实施澳门对内地人员取得澳门专业资格的具体承诺。

八、当因执行本附件对任何一方的贸易和相关产业造成重大影响时,应一方要求,双方应对本附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磋商。

九、本附件自双方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附件以中文书就,一式两份。
本附件于二○○三年十月十七日在澳门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务部副部长 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财政司司长



―――――――――― ――――――――――

表1
内地向澳门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 1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A. 专业服务

a. 法律服务(CPC861)
具体承诺
1.允许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联营组织不得以合伙形式运作,联营组织的澳门律师不得办理内地法律事务。
2.允许内地律师事务所聘用澳门执业律师,被内地律师事务所聘用的澳门执业律师不得办理内地法律事务。
3.允许已获得内地律师资格的澳门律师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实习并执业,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
4.允许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按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参加内地统一司法考试,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
5.允许第4条所列人员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内地律师事务所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
6.对澳门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广州设立的代表处的代表无最少居留时间要求。澳门律师事务所在除深圳、广州以外的内地代表处的代表每年在内地的最少居留时间为2个月。
7.对经培训合格的澳门律师,授予内地认可的公证人资格。
8.允许澳门律师中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办理澳门法律事务和该律师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其它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事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A. 专业服务

b. 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CPC862)
具体承诺
1.对已持有内地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在内地执业的澳门核数师、会计师(包括合伙人)每年在内地的工作时间要求比照内地注册会计师实行。
2.澳门核数公司和核数师在内地临时开展审计业务时申请的《临时审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A. 专业服务

d. 建筑设计服务(CPC8671)
e. 工程服务(CPC8672)
f. 集中工程服务(CPC8673)
g. 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设计服务(城市总体规划服务除外)(CPC8674)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建筑设计服务、工程服务、集中工程服务、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设计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A. 专业服务

h. 医疗及牙医服务(CPC9312)
具体承诺
1.澳门与内地合资合作设立的医院或诊所聘用的医务人员可大多数为澳门永久性居民。
2.具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合法行医权的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的最长时间为3年。短期执业期满需要延期的,可重新办理短期执业。
3.允许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内地全日制高等学校医学、中医及口腔(牙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并执照行医满1年以上的,参加内地的医师资格考试;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在内地实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参加内地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内地的《医师资格证书》。
4.允许澳门科技大学中医专业毕业并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三级中医医院实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澳门执照行医1年以上后,参加内地的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内地的《医师资格证书》。
5.澳门永久性居民可申请参加内地医师资格考试的类别为临床、中医、口腔。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D. 房地产服务

a. 涉及自有或租赁资产的房地产服务(CPC821)
b. 以收费或合同为基础的房地产服务(CPC822)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高标准房地产项目服务 1。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以收费或合同为基础的房地产服务。
3.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F. 其它商业服务

a. 广告服务(CPC871)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 1 在内地设立独资广告公司。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F. 其它商业服务

c. 管理咨询服务(CPC86501、86502、86503、86504、
86505、86506、86509)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包括一般管理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营业税除外)、营销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生产管理咨询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和其它管理咨询服务。
2. 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办理。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F. 其它商业服务

会议服务和展览服务(CPC87909)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会议服务和展览服务 1。




部门或
分部门
2. 通信服务

C. 电信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具体承诺
1. 自《安排》签署翌日起,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提供下列五项增值电信服务 1:
(1)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2)存储转发类业务;
(3)呼叫中心业务;
(4)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5)信息服务业务。
2.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合资经营第1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的企业中拥有股权不得超过50%。
3. 对澳门服务提供者与内地合资经营第1条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无地域限制。




部门或
分部门
2. 通信服务

D. 视听服务

录像分销服务(CPC83202),录音制品的分销服务
电影院服务
华语影片和合拍影片
具体承诺
录像、录音制品的分销服务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形式提供音像制品(含后电影产品)的分销服务。1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拥有多数股权,但不得超过70%。

电影院服务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形式建设或改造及经营电影院。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拥有多数股权,但不得超过75%。

华语影片和合拍影片
1. 澳门拍摄的华语影片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不受进口配额限制在内地发行。
2. 澳门拍摄的华语影片是指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法规设立或建立的制片单位所拍摄的,拥有75%以上的影片著作权的华语影片。该影片主要工作人员组别 1 中澳门居民应占该组别整体员工数目的50%以上。
3. 澳门与内地合拍的影片视为国产影片在内地发行。该影片以普通话为标准译制的其它中国民族语言及方言的版本可在内地发行。
4. 澳门与内地合拍的影片,澳方主创人员 2 所占比例不受限制,但内地主要演员的比例不得少于影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故事发生地无限制,但故事情节或主要人物应与内地有关。





部门或
分部门
3.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

CPC511,512,513 1 ,514,515,516,517,518 2
具体承诺
1.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建筑业企业时,其在澳门和内地的业绩可共同作为评定其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依据。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应以其在内地的建筑业企业的实际人员数量为资质评定依据。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全资收购内地的建筑业企业。
3.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的建筑业企业承揽中外合营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4.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的建筑业企业申办资质证应按内地有关法规统一办理,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依法在全国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部门或
分部门
4. 分销服务

A. 佣金代理服务(不包括盐和烟草)
B. 批发服务(不包括盐和烟草)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佣金代理和批发服务以及设立独资外贸公司。1
2. 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批发商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前三年的年均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前一年的资产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在内地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 2 设立批发商业企业,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前三年的年均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3. 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外贸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澳门服务提供者前三年的年均对内地贸易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外贸公司,澳门服务提供者前三年的年均对内地贸易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在内地设立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外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4. 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独资经营佣金代理和批发业务无地域限制。



部门或
分部门
4. 分销服务

C. 零售服务(不包括烟草)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设立零售商业企业。1
2.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零售商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前三年的年均销售额不低于1亿美元;申请前一年的资产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在内地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设立的零售商业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600万元人民币。
3.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零售企业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地级市,在广东省扩大到县级市。
4.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零售企业经营汽车销售。2
5. 允许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广东省境内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审批。其营业范围为商业零售,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部门或
分部门
4. 分销服务

D. 特许经营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从事特许经营。1



部门或
分部门
7. 金融服务

A. 所有保险及其相关服务

a. 寿险、健康险和养老金/年金险
b. 非寿险
c. 再保险
d. 保险附属服务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保险公司经过整合或战略合并组成的集团,按照内地市场准入的条件(集团总资产50亿美元以上,其中任何一家澳门保险公司的经营历史在30年以上,且其中任何一家澳门保险公司在内地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进入内地保险市场。
2. 澳门保险公司参股内地保险公司的最高股比不超过24.9%。
3. 允许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取得内地精算师资格后,无需获得预先批准,可在内地执业。
4. 允许澳门居民在获得内地保险从业资格并受聘于内地的保险营业机构后,从事相关的保险业务。



部门或
分部门
7. 金融服务

B. 银行及其它金融服务(不包括保险和证券)

a. 接受公众存款和其它应付公众资金
b. 所有类型的贷款,包括消费信贷、抵押信贷、商业交易的代理和融资
c. 金融租赁
d. 所有支付和汇划工具,包括信用卡、赊账卡和贷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包括进出口结算)
e. 担保和承诺
f. 自行或代客外汇交易
具体承诺
1. 澳门银行在内地设立分行或法人机构,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亿美元;澳门财务公司在内地设立法人机构,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亿美元。
2. 澳门银行在内地设立合资银行或合资财务公司、澳门财务公司在内地设立合资财务公司无需先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
3. 澳门银行内地分行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资格条件为:
(1)在内地开业2年以上;
(2)主管部门在审查有关盈利性资格时,改内地单家分行考核为多家分行整体考核。


部门或
分部门
7. 金融服务

B. 银行及其它金融服务

证券服务
具体承诺
澳门证券期货专业人员中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可在内地依据相关程序申请从业资格。



部门或
分部门
9. 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

A. 饭店(包括公寓楼)和餐馆(CPC641-643)
B. 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CPC7471)
其它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建设、改造和经营饭店、公寓楼和餐馆设施。
2. 对澳门旅行社与内地合资设立的由内地拥有多数股权的合资旅行社无地域限制。
3. 允许北京市、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佛山市、惠州市的居民个人赴澳门旅游,并不迟于2004年7月1日在广东省全省范围实施。



部门或
分部门
11. 运输服务

A. 海运服务
H. 辅助服务

国际运输(货运和客运)(CPC7211,7212,不包括沿海和内水运输服务)
集装箱堆场服务
其它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 1 以独资形式在内地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以及无船承运人业务。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船务公司,为其拥有或经营的船舶提供揽货、签发提单、结算运费、签订服务合同等日常业务服务。
3.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利用干线班轮船舶在内地港口自由调配自有和租用的空集装箱,但应办理有关海关手续。




部门
11. 运输服务

F. 公路运输服务

公路卡车和汽车货运(CPC7123)
公路客运(CPC7121,CPC7122)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经营道路货运业务。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经营澳门至内地各省、市及自治区之间的货运“直通车”业务。1
3.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的西部地区设立独资企业,经营道路客运业务。




部门与
分部门
11. 运输服务

H. 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服务

仓储服务(CPC742)
具体承诺
1.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仓储服务。
2.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仓储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内地企业实行。



部门与
分部门
11. 运输服务

H. 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服务

货代服务(CPC748,749,不包括货检服务)
具体承诺
1.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货代服务 1。
2.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货代企业(国际货代)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内地企业实行。



部门与
分部门
服务部门分类(GNS/W/120)未列出的部门

物流服务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相关的货运分拨和物流服务,包括道路普通货物的运输、仓储、装卸、加工、包装、配送及相关信息处理服务和有关咨询业务,国内货运代理业务,利用计算器网络管理和运作物流业务。


表2
澳门向内地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 1






1 部门分类使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议》服务部门分类 (GNS/W/120),部门的内容参考相应的联合国中央产品分类(CPC,United Nations 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
1 高标准房地产项目是指单位建设成本高于同一城市平均单位建设成本2倍的房地产项目。
1 在本部门中,澳门服务提供者应是经营(含非主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法人。
1 不含出国、出境展览。
1 根据内地《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执行。
1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经营音像制品分销服务的内容,应符合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审查制度的规定。
1 主要工作人员组别包括导演、编剧、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监制、摄影师、剪接师、美术指导、服装设计、动作/武术指导、以及原创音乐。
2 主创人员是指导演、编剧、摄影和主要演员,主要演员指主角和主要配角。
1 包括与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疏浚服务。
2 涵盖范围仅限于为外国建筑企业在其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拥有和所使用的配有操作人员的建筑和拆除机器的租赁服务。
1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经营图书、报纸、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化肥、成品油、原油批发和佣金代理业务,仍按内地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承诺处理。
2 本附件中,中西部地区包括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西部地区指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内蒙古、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湖南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恩施苗族自治州、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部地区指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8省。
1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经营图书、报纸、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化肥、粮食、植物油、食糖、棉花、成品油零售业务,仍按内地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承诺处理。
2 超过30家分店的连锁店仍按内地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承诺处理。
1 有关法规将另行颁布。
1 在本部门中,澳门服务提供者应为企业法人。
1 “直通车”业务是指内地与澳门间的直达道路运输。在本部门中,提供“直通车”服务的澳门服务提供者应为企业法人。
1 在本部门中,澳门服务提供者应是企业法人。
1 双方将通过磋商,拟订和实施澳门对内地进一步开放服务业的内容。有关具体承诺将列入本表。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水利部2002年下半年新增支付改革试点部门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水利部2002年下半年新增支付改革试点部门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2年9月25日 财办库〔2002〕48号

水利部经济调节司:
  按照《财政部关于确认2002年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资金范围的函》(财库〔2001〕70号)有关规定,结合贵司《关于上报我部2002年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省水利厅(局)和单位名单的函》,现将你部2002年下半年新增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部门进行改革试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你部对下列地方省、市水利厅(局)的拨款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改革试点:辽宁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江西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贵州省水利厅、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河北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北京市水利局、天津市水利局、上海市水务局、海南省水利局、重庆市水利局、大连市水利局、宁波市水利局、厦门市水利局、青岛市水利局、深圳市水务局。如执行中这部分支出改列补助地方预算,则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二、你部新增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三级预算单位包括:长江水利委员会勘测技术研究所、长江水利委员会宣传出版中心、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管理中心、长江水利委员会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水利委员会网络与信息中心、珠江水利委员会服务中心、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资金结算调度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处、松辽水利委员会嫩江右岸省界堤防工程建设管理局。这些部门2002年尚未申请拨付的财政预算内资金,纳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以上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改革试点部门的相关试点准备工作,由贵司负责组织落实。请指导新增试点部门做好业务培训、零余额账户开户申请、上下级单位的账务处理、内部指标调整、用款计划编制和上报等各项试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