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中水水质标准

时间:2024-07-24 02:12:2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008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中水水质标准

北京市政府


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中水水质标准
市政府


|第一条 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节约用水,根据《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则方案》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0城市/污水/综合利用/节约/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则/市/#4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
中水主要用于厕所冲洗、园林灌溉、道路保洁、汽车洗刷以及喷水池、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下列工程,,应按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1、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旅馆、饭店、公寓等。
2、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文化、体育等建筑。
3、按规划应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的住宅小区、集中建筑区等。
现有建筑属上述1、2项规定范围内的,可根据条件,逐步配建中水设施。
第四条 中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设计和建设,并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中水设施的建设投资纳入主体工程预、决算。
第五条 中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成浅绿色。中水管道、水箱等严禁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连接。
第六条 中水设施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市节水办公室参加。经审查或验收合格的,方可进行施工或投入运行。
第七条 中水水质必须达到本办法附表所列各项水质标准。
第八条 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房屋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与维修。房屋管理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保持中水设施运行的完好状态,定期化验中水水质,保证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
中水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市节水办公室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
第九条 属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建筑工程,不按规定设计和建设中水设施的,规划部门不发给建设工程许可证,节水办公室不发给计划用水许可证,供水部门不予供水。
中水设施因管理不善停用或中水水质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节水办公室限期恢复使用或限期达到水质标准;逾期仍不恢复使用或达不到水质标准的,由节水办公室依照《北京市城镇用水浪费处罚规则》予以处罚。
第十条 认真执行本办法,中水设施管理和节约用水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由节水办公室依照《北京市城镇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给以奖励。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公用局和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监督实施。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公用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87年6月1日起试行。


附表:中水水质标准
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附表
中水水质标准
───┬────────┬──────────────
编号 │ 项 目 │ 标 准
───┼────────┼──────────────
1 │色 │色度不超过40度
2 │嗅 │无不快感觉
3 │PH │6.5-9.0
4 │悬浮物 │不超过10毫克/升
5 │生化需氧量 │不超过10毫克/升
│(五天20℃) │
6 │化学耗氧量 │不超过50毫克/升
│(重铬酸钾法) │
7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超过2毫克/升
8 │细菌总数 │1毫升水中不超过100个
9 │总大肠菌群 │1升水中不超过3个
10 │游离余氯 │管网末端不低于0.2毫克/升
───┴────────┴──────────────
注1、中水其它理化指标,视不同用途,应达到国家的有关水
质标准及用水设备本身的要求。
2、本表所列标准第1、2、3、7、8、9、10项按国家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检测,其它项目按国家规定的泼
水检验方法检测。



1987年5月10日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62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22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15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批准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62批)予以发布。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62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1
附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162 批)
第一部分 国产新车注册登记免上检测线的企业及车型
依据《摩托车生产企业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实施办
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6 年第30 号),经审查,同意下列企
业《公告》内摩托车产品(轻便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除外)申请新
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自2008 年4 月1 日起开始实施,有
效期4 年。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目录》序号
1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建达北路5 号
广东省江门市棠下镇富棠二路16 号
100
第二部分 新产品
一、汽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载货汽车 CA1201、CA1250、CA1270、
CA1271
载货汽车底盘 CA1201、CA1250、CA1251、
CA1270、CA1271
自卸汽车 CA3120、CA3071、CA3212
自卸汽车底盘 CA3071、CA3074、CA3076、
CA3118、CA3122、CA3160、
CA3165、CA3212、CA3242、
CA3251、CA3310、CA3314
厢式运输车 CA5123X、CA5203X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公司
1 解放牌
半挂牵引汽车 CA4170、CA4171、CA4203、
CA4205、CA4251
2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油罐汽车底盘 CA5260GJY
2 长春一汽轻型车厂 1 华凯牌 载货汽车底盘 CA1083、CA1278
自卸汽车底盘 CA3160、CA3310
3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
公司
1 解放牌 客车 CA6400
4 东风南充汽车有限自卸汽车 DNC3061、DNC3161
公司
3 嘉龙牌
自卸汽车底盘 DNC3061、DNC3161
自卸汽车 EQ3124、EQ3160、EQ3290、
EQ3310
自卸汽车底盘 EQ3060、EQ3080、EQ3082、
EQ3120、EQ3124、EQ3160、
EQ3290、EQ3310
客车 EQ6381、EQ6383、EQ6400
微型客车 EQ6361
微型客车底盘 EQ6340
厢式运输车 EQ5024X
罐式汽车底盘 EQ5120GFJ、EQ5161GFJ、
EQ5253GFJ
5 东风汽车公司 3 东风牌
自卸式垃圾车底盘EQ5150
载货汽车 EQ1040、EQ1042、EQ1050、
EQ1056、EQ1060、EQ1080、
EQ1100、EQ1120、EQ1122
载货汽车底盘 EQ1040、EQ1042、EQ1050、
EQ1056、EQ1060、EQ1080、
EQ1100、EQ1110、EQ1120、
EQ1122
自卸汽车 EQ3048、EQ3098、EQ3124、
EQ3126
自卸汽车底盘 EQ3040、EQ3051、EQ3054、
EQ3056、EQ3072、EQ3081、
EQ3098、EQ3120、EQ3126
城市客车 DFA6100 、DFA6660 、
DFA6720 、DFA6750 、
DFA6820、DFA6920
客车 DFA6100 、DFA6551 、
DFA6600 、DFA6601 、
DFA6790 、DFA6830 、
DFA6900
客车底盘 EQ6100、EQ6530、EQ6550、
EQ6650、EQ6700、EQ6720、
EQ6750、EQ6770、EQ6800、
EQ6820、EQ6870、EQ6880、
EQ6900、EQ6920、EQ6980
轻型客车 DFA6470 、DFA6490 、
DFA6510
6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
3 东风牌
厢式运输车 DFA5021X 、EQ5040X 、
EQ5042X 、EQ5050X 、
EQ5060X 、EQ5080X 、
EQ5090X 、EQ5100X 、
3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EQ5110X
厢式运输车专用底

EQ5090GJ1、EQ5090TJ1、
EQ5100GJ1
仓栅式运输车 EQ5040CCQ、EQ5050CCQ、
EQ5056CCQ、EQ5060CCQ、
EQ5080CCQ、EQ5120CCQ、
EQ5122CCQ
邮政运输车 EQ5060X
载货汽车 DFL1100 、DFL1120 、
DFL1203 、DFL1241 、
DFL1250 、DFL1253 、
DFL1311、EQ1050、EQ1066、
EQ1088、EQ1092、EQ1102、
EQ1108、EQ1128、EQ1161
载货汽车底盘 DFL1100 、DFL1120 、
DFL1140 、DFL1250 、
DFL1253 、DFL1311 、
DFL1330、EQ1050、EQ1066、
EQ1088、EQ1092、EQ1102、
EQ1108、EQ1128
自卸汽车 DFL3201 、DFL3241 、
DFL3260 、DFL3310 、
EQ3126、EQ3161、EQ3208、
EQ3310
自卸汽车底盘 DFL3201 、DFL3251 、
DFL3260 、DFL3310 、
EQ3126、EQ3161、EQ3208、
EQ3310
城市客车 EQ6730
客车底盘 EQ6550、EQ6570、EQ6700、
EQ6761、EQ6841、EQ6921
厢式运输车 DFL5100X 、DFL5120X 、
DFL5253X 、DFL5281X 、
EQ5050X 、EQ5088X 、
EQ5128X
厢式运输车底盘 DFL5100X 、DFL5120X 、
EQ5128ZB3
仓栅式运输车 DFL5120CCQ、DFL5253CCQ、
DFL5281CCQ、EQ5050CCQ、
EQ5088CCQ、EQ5128CCQ
半挂牵引汽车 DFL4230、DFL4251
粉粒物料运输车 DFL5311GFL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底盘
DFL5250GJB
加油车 DFL5311GJY
篷式运输车 DFL5253X
7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邮政车 DFL5253X、EQ5128X
8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帕萨特牌轿车 SVW7193
公司
5
朗逸轿车 SVW7167、SVW7207
4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LAVIDA)

9 上海通用东岳汽车
有限公司
6 雪佛兰
(CHEVROLE
T)牌
轿车 SGM7144、SGM7160
10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
公司
6 别克
(BUICK)牌
轿车 SGM7168、SGM7183
11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豪华城市客车 JNP6120、JNP6122
有限公司
7 青年牌
豪华旅游客车 JNP6120、JNP6127
载货汽车 BJ1041
载货汽车底盘 BJ1041
奥铃牌
厢式运输车 BJ5041
轻型载货汽车 BJ1020、BJ1027
轻型载货汽车底盘BJ1020、BJ1027
载货汽车 BJ1043、BJ1061、BJ1081、
BJ1083、BJ1121、BJ1167
载货汽车底盘 BJ1020、BJ1043、BJ1061、
BJ1081、BJ1121、BJ1167
自卸汽车 BJ3042、BJ3043、BJ3051、
BJ3052、BJ3053、BJ3062、
BJ3072、BJ3073、BJ3076、
BJ3078、BJ3093、BJ3168、
BJ3258
自卸汽车底盘 BJ3041、BJ3042、BJ3043、
BJ3048、BJ3051、BJ3052、
BJ3053、BJ3062、BJ3072、
BJ3073、BJ3076、BJ3078、
BJ3093、BJ3168、BJ3258
客车 BJ6110
多用途乘用车 BJ6438
轻型客车 BJ6476、BJ6516、BJ6526、
BJ6536
厢式运输车 BJ5020、BJ5043、BJ5061、
BJ5081、BJ5082、BJ5121、
BJ5163、BJ5167、BJ5203、
BJ5243、BJ5249
厢式运输车底盘 BJ5063、BJ5082、BJ5163、
BJ5203、BJ5243、BJ5249
仓栅式运输车 BJ5043、BJ5061、BJ5081、
BJ5121、BJ5163、BJ5167、
BJ5203、BJ5249
半挂牵引车 BJ4148、BJ4156、BJ4253
工程车 BJ5027Z2M
混凝土泵车底盘 BJ5323TRF
冷藏车 BJ5051ZBB
篷式运输车 BJ5043
压缩式垃圾车底盘BJ5133
12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9
福田牌
运油车 BJ5163GYY
5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运油车底盘 BJ5163GLF
欧曼牌 半挂车 BJ9285
13 北京奔驰- 戴姆
勒·克莱斯勒汽车有
限公司
10 梅赛德斯-
奔驰
(Mercedes
-Benz)牌
轿车 BJ7251
14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
公司
11 北京现代

轿车 BH7164、BH7182
厢式运输车 CC5030
工程车 CC5020GCK
旅行车 CC6460、CC6481、CC6510、
CC6676
15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
15 长城牌
轻型货车 CC1026、CC1027、CC1031、
CC1036、CC1037
16 河北中兴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19 田野牌 轻型货车 BQ1022、BQ1028
越野载货汽车 CZ2255
越野载货汽车底盘CZ2255
载货汽车 CZ1065、CZ1085
载货汽车底盘 CZ1065、CZ1085
自卸汽车 CZ3045、CZ3055、CZ3065、
CZ3075、CZ3085、CZ3125
自卸汽车底盘 CZ3045、CZ3055、CZ3075、
CZ3125、CZ3255
厢式运输车 CZ5085X
厢式运输车底盘 CZ5085X
仓栅式运输车 CZ5065CLX、CZ5085CLX
17 河北长征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20 长征牌
下灰车 CZ5255GXH
18 河北红星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21 红星牌 底盘 HX6450
载货汽车 SC1026
载货汽车底盘 SC1026
客车 SC6443、SC6606
客车底盘 SC6580
小学生校车 SC6831
19 河北长安汽车有限
公司
22 长安牌
幼儿校车 SC6678
越野载货汽车 ND2250
越野载货汽车底盘ND2250
载货汽车 ND1252、ND1255、ND1319
载货汽车底盘 ND1252、ND1253、ND1255、
ND1257、ND13102、ND13104
自卸汽车 ND3253、ND3255、ND3317
粉粒物料运输车 ND5314GFL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ND52502GJB
20 包头北奔重型汽车
有限公司
27 北奔牌
牵引车 ND4187
载货汽车底盘 XC1318
自卸汽车 XC3250
21 重庆北奔汽车有限
公司
27 北奔牌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XC5258GJB、XC5318GJB
6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牵引汽车 XC4258
城市客车 DD6118、DD6129
客车 DD6129
22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
责任公司
29 黄海牌
客车底盘 DD6118、DD6129
载货汽车 KMC1043 、KMC1051 、
KMC1120
载货汽车底盘 KMC1043 、KMC1051 、
KMC1120
23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31 凯马牌
自卸汽车 KMC3080
轻型客车 SY6504
救护车 SY5031X
囚车 SY5031X
24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
有限公司
33 金杯牌
殡仪车 SY5031X
25 沈阳金杯车辆制造载货汽车 SY1063
有限公司
33 金杯牌
底盘 SY1063
26 中顺汽车控股有限
公司
34 中顺牌 轻型客车 SZS6503
27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哈尔滨轻型车厂
38 解放牌 轻型客车 CA6460、CA6480
28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
39 松花江牌邮政车 HFJ5020X、HFJ5022X
29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城市客车 SWB6940
公司
42 申沃牌
客车底盘 SWB6940
畅达牌 抢修车 NJ5044X
名爵牌 轿车 NJ7180
轻型客车 NJ6486、NJ6606
轻型客车底盘 NJ6476、NJ6606
厢式运输车 NJ5045X
服务车 NJ5046X
救护车 NJ5045X、NJ5046X
依维柯牌
囚车 NJ5045X、NJ5046X
载货汽车 NJ1041、NJ1052、NJ1120
30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44
跃进牌
载货汽车底盘 NJ1041、NJ1052、NJ1120
载货汽车底盘 ZJZ1243、ZJZ1260
厢式运输车 ZJZ5243X
仓栅式运输车 ZJZ5240CCY、ZJZ5243CCY
31 精功镇江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45 神野牌
半挂牵引汽车 ZJZ4240、ZJZ4253
32 东风悦达起亚汽车
有限公司
47 起亚牌 轿车 YQZ7140、YQZ7180
载货汽车底盘 NCL1315
自卸汽车 NCL3205
自卸汽车底盘 NCL3205
33 南京春兰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48 春兰牌
仓栅式运输车 NCL5315CSY
城市客车 JS6100、JS6811、JS6985
客车 JS6830、JS6882
客车底盘 JS6100、JS6710、JS6720、
JS6790、JS6985
34 江苏亚星客车集团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
有限公司
49 亚星牌
双层城市客车 JS6130
7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35 扬州亚星商用车有客车 YBL6123
限公司
49 亚星牌
客车底盘 YBL6123
城市客车 DHZ6780 、DHZ6820 、
DHZ6900
客车 DHZ6961
36 东风杭州汽车有限
公司
50 东风牌
客车底盘 DHZ6801 、DHZ6841 、
DHZ6881、DHZ6941
载货汽车 FD1040、FD1042、FD1050、
FD1070、FD1081、FD1090
载货汽车底盘 FD1040、FD1042、FD1050、
FD1070、FD1081、FD1090
37 浙江飞碟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51 飞碟牌
厢式运输车 FD5040X
38 浙江豪情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52 吉利牌 轿车 JL7152、JL7180
39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
公司
52 吉利美日

轿车 MR7131、MR7151
豪华双层客车 HFF6140
客车 HFF6120、HFF6900
客车底盘 HFF6121 、HFF6124 、
HFF6125、HFF6710
双层观光城市客车HFF6110
40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55 安凯牌
旅居挂车 HFF9031
载货汽车 HFC1040、HFC1043、HFC1056、
HFC1060、HFC1121、HFC1131、
HFC1161、HFC1162、HFC1251、
HFC1255、HFC1312
载货汽车底盘 HFC1040、HFC1043、HFC1056、
HFC1060、HFC1121、HFC1131、
HFC1161、HFC1162、HFC1165、
HFC1251、HFC1255、HFC1312
自卸汽车 HFC3254、HFC3161、HFC3162
自卸汽车底盘 HFC3161、HFC3162、HFC3163、
HFC3164、HFC3240、HFC3241、
HFC3242、HFC3254、HFC3312
客车底盘 HFC6770
轻型客车 HFC6450 、HFC6451 、
HFC6470、HFC6500
厢式运输车 HFC5040X 、HFC5043X 、
HFC5056X 、HFC5060X 、
HFC5062X 、HFC5082X 、
HFC5121X 、HFC5122X 、
HFC5162X 、HFC5131X 、
HFC5255X 、HFC5256X 、
HFC5312X 、HFC5161X 、
HFC5242X
4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56 江淮牌
厢式运输车底盘 HFC5062X 、HFC5082X 、
HFC5121X 、HFC5122X 、
HFC5242X 、HFC5255X 、
HFC5256X 、HFC5161X 、
8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HFC5242X
仓栅式运输车 HFC5043CCY、HFC5056CCY、
HFC5121CCY、HFC5161CCY、
HFC5162CCY、HFC5312CCY、
HFC5131CCY
翼开启厢式运输车HFC5121X、HFC5131X
轿车 HFC7200、HFC7240
篷式运输车 HFC5162X
牵引汽车 HFC4253
邮政车 HFC5040X
4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
56 江淮牌 客车 HFC6128
载货汽车 FZ1080
载货汽车底盘 FZ1040、FZ1080
自卸汽车 FZ3041、FZ3050
自卸汽车底盘 FZ3041、FZ3050
客车底盘 FZ6103、FZ6106、FZ6122、
FZ6126、FZ6770、FZ6811、
FZ6830、FZ6860、FZ6940
厢式运输车 FZ5040X 、FZ5050X 、
FZ5080X、FZ5081X
43 福建新福达汽车工

不分页显示   总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1994年4月16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

  第一条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帮助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抵制不良倾向,努力学习,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第五条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国家机关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发动和组织居(村)民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学校教师应对未成年人加强教育,预防和制止其发生下列行为:

  (一)吸烟、酗酒;

  (二)出走或流浪;

  (三)旷课、逃学、弃学;

  (四)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

  (五)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非法组织;

  (六)辱骂他人、打架斗殴,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等凶器;

  (七)毁损文物古迹、公共设施及其他公私财物;

  (八)妨碍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

  (九)阅读、收听、观看有碍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演出;

  (十)其他违背社会公德或违纪、违法行为。

  第八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下列行为:

  (一)诽谤、侮辱、歧视、虐待、伤害、遗弃;

  (二)允许或强迫未成年人订婚、换亲和结婚;

  (三)允许或强迫未成年人辍学、当童工或外出乞讨;

  (四)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盗窃、行凶,或容留、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嫖娼、卖淫;

  (五)引诱或强迫未成年人进行残忍、恐怖、色情等摧残身心健康的表演;

  (六)其他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九条鼓励共产主义青年团、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建立失学少年基金,帮助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未成年人复学。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对校舍、保教用房和其他教学、保教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学生、保教对象的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和教师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课时组织教学,保证未成年学生必要的文娱、体育、休息和课外活动时间。

  第十二条学校应为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教室采光应符合视力卫生标准,课桌椅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向学生提供或出售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第十三条学校和教师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学生滥收费用,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非课业必需的读物和其他物品,不得体罚或用罚款手段惩罚学生。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受违法犯罪分子引诱、胁迫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无力摆脱时,或未成年人被威胁可能受到伤害时,学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其他成年人,应立即采取必要的保护性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五条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对被拐卖、拐骗、绑架的未成年人应及时解救。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项目纳入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保证必要的建设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逐步建立和完善青少年宫等多种形式的文化、科学技术、娱乐、体育等活动场所,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提供、兴建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设施及提供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鼓励和支持,并提供方便。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社会福利建设,为残疾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医疗保健及就业条件。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机关、武装力量、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为未成年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供方便。

  第二十条学校、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劳动改造、收容教养单位,可聘请离休退休干部、工人、军人、知名人士等担任辅导员,对未成年人进行帮助教育。

  第二十一条城建、环保、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教育部门应按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制止下列行为:

  (一)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周围违章建筑、门口摆摊设点;

  (二)发出超标噪音或排放有毒、有害的废水、废气、废渣,影响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环境;

  (三)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内赌博、哄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四)其他妨碍、扰乱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毁坏、哄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房屋、设备等财产,或挤占、毁坏未成年人从事文化科学技术、娱乐、体育活动的场所和设施,贪污、挪用建设上述场所、设施的资金。

  第二十三条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反动、淫秽、暴力、凶杀、封建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的,应依法从重处罚。

  第二十四条下列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禁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一)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通宵电影院;

  (二)放映不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录像、电影的场所;

  (三)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不能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前款所述场所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文化、广播电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上述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成年人从事营业性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电影院的工作。

  第二十六条未经未成年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

  第二十七条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剽窃未成年人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以及其他方面的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智力成果权。

  第二十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人,应共同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二十九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应采取措施,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工读学校。

  公安、教育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将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不宜留在原学校学习的未成年学生送工读学校学习。

  第三十条家庭、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少年犯管教所、劳动教养所应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采取适合于未成年人的方式、方法,注重疏导和教育,一般不使用戒具。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设立专门机构或确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人民法院应组成少年法庭或设立少年刑事审判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律师事务所应指定专人承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应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和受抚养权、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可从当地聘请教育工作者和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的干部以及少年先锋队的辅导员担任少年法庭特邀陪审员。

  第三十五条看守所、收容所、拘留所对审前羁押或行政拘留的未成年人,应与被羁押或拘留的成年人分别看管;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将其与惯犯、累犯或恶习很深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被判决服刑或被批准送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成年人应分别关押、管教。

  第三十六条少年犯管教所、劳动教养所对正在服刑或接受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应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实行文明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文化学习和技术培训,为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就学、就业创造条件。

  禁止以任何理由对正在服刑或接受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实行体罚、虐待或其他摧残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对人民检察院决定免予起诉或人民法院判处免除刑事处罚、缓刑、管制和假释,以及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有关单位应帮助其就学、就业,做好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工作。

  第三十八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其监护人有权向侵权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或要求保护,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保护职责的部门、单位对举报、投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应予以受理,不得推诿。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视其情节,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或对直接责任人、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抚养能力而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由其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其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其所在单位在其收入中代扣抚养费。

  第四十二条实施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制止的行为的,分别由城建、环保、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教育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文化、广播电视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暂扣或吊销其许可证,并处以非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劳动部门责令其纠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新闻出版、专利等部门和司法机关应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对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1994年5月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