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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4-07-12 13:42:01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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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1年4月21日颁布施行。《规定》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供了法律保障,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规定》,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抓宣传,抓整治,抓预案,抓基层,抓查处,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抓好学习与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对《规定》进行逐条逐句的学习。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两级干部、企业负责人和业主,要认真学、反复学、结合案例学、联系实际学,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定期安全分析会议等制度的落
实情况。通过学习,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感,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对本地区的安全监督管理。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定》,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规定》,在全省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川府发电〔2001〕5号)的安排,5个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目前正处在排查整改的关键阶段。各地、各部门必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规定》的要求,明确本地区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落实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责任者,组织严格检查。当前特别要对前阶段检查发现的问题一一落实整改,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活动,在近期内使重特大隐患的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真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省安办分别就道路交通、消防及煤矿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下达了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必须认真负责地搞好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整改情况。
三、抓好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428”、“523”两次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特别是紧急求援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预案要切实可行,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立即按规定报告,并严格按预案组织施救。
四、抓好基层。安全生产最关键的是要落实到基层。要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基层,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基层。要一级抓一级,落实到县、乡领导,落实到行业管理部门,落实到企业、社区、街道和村社,落实到车主、船主和业主。
五、抓好查处工作。对于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分别依照、比照《规定》抓紧严肃查处。通过抓查处,教育干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将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的情况及时报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


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的通知

新出联【201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各相关中央直属企业:
  为了进一步做好古籍整理出版工作,保证国家古籍整理出版重点规划的顺利实施与按期完成,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3月进行2011年度国家古籍整理出版项目的资助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评审工作的原则
  1.重点资助公益性古籍整理出版项目。
  2.重点资助具有重要文化传承和积累价值,弘扬民族文化的古籍整理出版项目。
  3.重点资助具有很高史料价值、集大成的古籍整理出版项目。
  4.重点资助对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的古籍整理出版项目。
  5.重点保证已列入国家古籍整理出版重点规划内的项目,适当兼顾规划外的重要项目。
  6.重点资助古籍整理项目,适当兼顾高质量的古籍研究著述。
  二、申报项目的范围和学术要求
  1.古籍是指1911年以前在中国抄写或刊行的汉文书刊、文献资料,以及出土的1911年以前以汉文文字为载体的文献资料。
  2.古籍整理项目(包括点校、注释、今译、影印、资料汇编、索引、书目等)必须具有较高的版本价值、历史价值和文化积累价值。
  3.整理方式要符合学术规范,体例完善,在学术上要有创新。
  4.提倡开拓新选题,注重原创性。
  5.研究著述主要是指与古籍密切相关的专题研究,不包括个人文集和多人合作的论文集等。
  6.对于没有版本价值、未经认真整理、只对已出版的古籍进行简单汇编加以影印的项目不予资助。
  7.以前申报过的重大项目,如有新增子项目也须重新申报评审。
  三、申报项目的数量和品种
  1.专业古籍出版社和具有古籍出版范围的其他出版社,申报项目最多不得超过20种。
  2.非专业古籍出版社申报项目最多不得超过5种。
  3.在所申报的项目中,重点是列入国家古籍整理出版重点规划的项目。
  四、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1.此次申报的项目只限于已签订出版合同且收到书稿、列入2011年度出版计划,并可保证在2012年3月底前如期出版的项目(凡拟在2011年3月以前出版的项目,均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2.此前已获得古籍小组资助,并已正式签订《出版补贴项目议定书》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出版基金、国家外宣资金资助的项目也不得申报。
  3.此前出版补贴评议中未获通过的项目,如果在整理体例上未作重大改进,在学术质量上未有明显提高,亦不得再次申报。
  4.少数民族文字的古籍整理出版项目,其出版资助由国家民委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统筹安排,不在申报之列。
  5.申报材料中须附有申报项目的详细目录、书稿清样(不少于20页)、出版合同复印件,以及项目的著作权情况和著作人简介。
  6.申报单位须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式规范,叙述明了,字迹清晰,必填项必须填写,出版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凡不符合填写要求的材料,均视为无效。
  五、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表纸质材料须经省级新闻出版局或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出版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2月28日以前一式20份寄至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电子版)可在新闻出版总署网、中华古籍网下载。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总署
  邮编:100052
  邮箱:ldxz@163.com
  联系人:李树玲 齐浣心
  电话:(010)83138146 83138145

附件:1.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申报表
http://www.gapp.gov.cn/cms/cms/upload/info/201012/708650/129315716653120019.doc
2.2011年度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汇总表
http://www.gapp.gov.cn/cms/cms/upload/info/201012/708650/129315717735633960.xls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解除禁止从澳大利亚进口禽类、禽类产品和有关其它检疫物的通知

农业部


关于解除禁止从澳大利亚进口禽类、禽类产品和有关其它检疫物的通知


           (农检疫发〔199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渔)业厅(局)、各直属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动物检疫所: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于1994年12月17日暴发了一起由高致病性毒株引起的禽流感。为防止禽流感传入我国,确保我国养禽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我部于1995年1月19日下发了农检疫发[1995]1号通知,禁止从澳大利亚进口禽类、禽类产品和有关其它检疫物。

  澳大利亚暴发禽流感后,于1994年12月23日—24日扑杀了感染鸡群,并进行了大规模的跟踪以及临床和血清学检测,再未监测到禽流感,目前无证据表明澳大利亚的禽类存在高致病性的禽流感,根据国际兽疫局(OIE)的有关规定,澳大利亚在

1995年6月24日以后将被视为无禽流感国家。因此,从1995年6月25日起,解除禁止从澳大利亚进口禽类、禽类产品和有关其它检疫物。请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动物检疫所做好从澳大利亚进口禽类、禽类产品和其它有关检疫物的检疫工作。

 

                               农业部

                          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